红网永州教育6月27日讯(通讯员:李易养,张栋楠)随着夏季的来临,溺水事故进入了高发期。为切实保障我校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近日正式颁布了《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标志着湖南省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竹山桥学校于6.3日面对全校全体教师和学生展开集中学习《规定》加强防溺水工作安排以及部署。
学校方面,《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知识教育。在特殊情况下,如学生未按时到校或学校提早、延迟放学等,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预防溺水工作。此外,学校还需加强校园内溺水隐患排查,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加强教育教学期间的安全管理。
根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预防被监护人溺水的义务,包括开展经常性预防溺水等生命安全教育,增强被监护人预防溺水意识;进行游泳技能和辨别危险水域、熟习水性教育,提高被监护人自救能力。同时,监护人在被监护人游泳、戏水时应当陪护,发现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
除了家长和学校,《规定》还明确了其他社会主体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中的责任。例如,池塘、水潭、公园内水域等有较高溺水风险水域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并配备应急救生物品。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预防溺水安全员,对本辖区公共水域进行排查和巡查。
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的成长环境,未来,希望能够继续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确保每一位中小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夏天。
作者:李易养 张栋楠
编辑: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