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0月30日中午,宁远县实验小学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日常工作中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端正工作态度,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增强服务奉献意识,进一步推动宁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黄竹丽 欧秋香 潘利民
编辑: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