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实验小学党支部集中学习《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发布时间:2024-09-30 17:28:34 作者:黄竹丽 欧秋香 潘利民 编辑:蒋勇 更多阅读

法者,治之端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远县实验小学党支部9月30日下午,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f5d2314f120f488c55d2dc52dfc7812.jpg

全会提出,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下一步,全国人大在立法领域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生态环境法典等多部法律。对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举措,可以采取“决定+立法”“决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有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和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作者:黄竹丽 欧秋香 潘利民

编辑:蒋勇